索 引 号:326840448/2020-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19 | 发布日期:2020-0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春耕备播在即,为确保辖区群众安全采购农资产品,2月19日,清河办事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农资经营宣传活动。
活动中,办事处宣传人员通过在辖区各农资经营店门口张贴《致全区农资从业者的公开信》和《疫情防控期间农资经营操作指南》海报等方式,宣传教育农资经营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要禁止未戴口罩人员入店,必须为顾客测体温,并引导他们有序选购,要确保农资产品货真量足价平,店内要定期消毒、经常通风,还要认真做好农资产品进销货台账,详细登记购买者信息,切实做到产品质量、销售流向可追溯,疫情线索可防控。
宣传活动中,各村还通过大喇叭宣传引导群众要加强自身防护,错峰采购农资产品,并尽量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线上购买,或通过本村党员志愿服务队代买代送,减少外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