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慈善总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使用的公告(第3号)

索 引 号:00529188X/2020-00061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业务信息/社会慈善工作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关 键 词:慈善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2-20发布日期:2020-02-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慈善总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使用的公告(第3号)

‍  自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本会先后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防控疫情捐赠的若干资金和物资,具体数量已通过爱心榜及时公布。现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荥阳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经研究,本会现发布第三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善款善物使用1237122.52元。公告如下:
  1、善款非定向支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961377.52元。

  2、善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226511元。‍

  3、物资定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49234元。

  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挪用、留滞、转借等。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下一批支持资金和物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衷心感谢各界爱心人士的大爱和奉献,我们将更加坚定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荥阳慈善总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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