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颍阳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索 引 号:416264958/2020-0002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2-24发布日期:2020-0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颍阳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2月24日对登封市颍阳镇污水处理工程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颍阳镇污水处理工程

登封市颍阳镇南部、倚箔河东侧,马家寨西南方向约2000米处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893.32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新建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0m3/d,敷设颍阳镇污水管网20.58km、镇区回用水管道2.435km。项目采用二级生物处理(A/A/O) 三级深度,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回用水标准要求。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恶臭主要是进水部分(格栅间、进水泵房、沉砂池)及后续污泥处理系统,采用加盖(污泥脱水机房产臭设备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臭气,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等标准要求。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进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一部分回用于上游景观河道用水,一部分回用于镇区绿地、道路广场及对外交通用地,一部分排入倚箔河。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回用水水质限值。

三、噪声:噪声源为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消音器、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0]0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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