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公告

  • 索引号:005252370/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24
  • 发布日期:2020-02-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当场办、当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2号)精神,自2月25日起,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2月底前,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单办的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离婚析产、继承等单件业务,实现“当场办”。

    二、3月底前,对涉及房屋交易的单件业务,实现“当天办”。

        三、当场办业务时限说明:上午11时后受理的业务,下午14时后办结;下午16时后受理的业务,采取延时服务,确保当天办结。当天办业务时限说明:上午受理的业务,下午办结;下午受理的业务,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结。

    四、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按照执行。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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