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售楼部有序恢复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645/2020-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25
  • 发布日期:2020-02-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售楼部有序恢复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发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要求,就我市售楼部有序恢复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开发区、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发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要求,就我市售楼部有序恢复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逐项落实郑防控办〔2020〕10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如实提交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负责。开发企业在向所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承诺书的同时,需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报送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邮箱fgjscc9999@126.com)。

          二、各开发区、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郑防控办〔2020〕103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以日报形式将本区域内每日售楼部恢复开放名单,报送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邮箱fgjscc9999@126.com)。

          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恢复开放的售楼部的检查。对不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售楼部,责令其立即关闭进行整改,并采取关停网签端口、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附: 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放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 关于有序恢复售楼部开放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03号).pdf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