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134/2020-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民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26 | 发布日期:2020-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切实保障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站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救助站全体人员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民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使每一个流浪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救助”的原则,全面做好我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排查力度
区民政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分管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社会科、救助站相关负责人等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该项工作。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站内站外疫情防控和救助指挥工作,组员负责做好站内消杀、进出站人员身体检测以及情况登记、归档等工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并通过加大与街道办事处、公安、卫生、城管、环卫等部门的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发现流浪人员动态,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站内防控和站内外救助工作。
二、制定保障预案,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在站内成立以区救助站站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按民政部要求严格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的救助流程。针对求助人员按照身体检视、询问交流、信息查询确认等方式区分求助人员是否有疫区接触史,然后再按照求助人的身体情况及个人行程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安置和救助;针对街道巡查出的以及街道办、公安、卫生、城管、环卫等部门发现的街面流浪人员,先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同时为其免费提供口罩、棉大衣、棉被等防疫物资和救助物资,并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人员回其固定住所或到其户籍地以及市救助站妥善安置,减少其暴露感染和感染后传染他人风险。针对有固定住所的在做好跟踪劝导救助的同时,并向其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重点关注。
三、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实行全天候救助
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区救助站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站内24小时有人值守,求助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所有人员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确保随时应急响应,使各类求助人员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救助和安置。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作为城市中的特殊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民政部门有着极大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将一如既往持续做好针对他们的一系列救助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