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302/2020-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27 | 发布日期:2020-0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序推进辖区理发店行业复工,中原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理发店商户复工标准,加强理发店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依法监管,依法查处,用监督力量为辖区筑起了一道阻击疫情的坚实防线。截至目前,中原区排查复工复产理发店269家,监督检查开业理发店4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
摸清底数,主动服务。为提高辖区理发店行业的整体疫情防控能力,中原区加强复工商户备案管理,全面摸排,完善台账,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建立与办事处联合督导底数共享机制,畅通与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渠道,建立商户微信群,做好已复工商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的跟踪监督,确保商户开展理发服务的同时降低疫情传播的可能。让监管变得有温度,不仅对理发店商户进行严格监管,更用心为商户提供主动服务,广泛宣传河南疾控专家的防护建议,规范指导和监督理发店商户抓实抓细复工复产精准防控各项措施。
坚守底线、科学管理。在认真贯彻《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要求基础上,中原区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依法监管,依法查处,细化完善理发店商户复工标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督导理发门店执行“理发师按座椅数的50%上岗,座椅间距不小于1.5米”“疫情防控期间仅提供理发剪发服务”等政策标准;督促商户配备温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设备和落实商户员工健康检测等制度,做好辖区理发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规范指导理发店商户对入店人员开展分类服务和预约制管理,避免人员聚集,规范开展服务。
把控重点、强化审核。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理发店复工营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原区及时对辖区理发店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已经开门营业的理发店,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防控不力的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门店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准备开门营业的理发店,由卫生监督员主动告知店主按照文件要求配齐防疫物资、完善相关制度后方可营业。中原区通过多种监督与服务举措,夯实理发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标准落实审核,真正做到让监管与服务同向发力,让规范监管推动理发店行业复工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