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61/2020-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27 | 发布日期:2020-0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房管局“四个到位”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有序开放工作。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合理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售楼部开放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返岗人员管理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0号)要求,督促开发企业认真落实“五个坚持”,即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测量;坚持每日上下班的消毒防疫;坚持每日进出人员登记;坚持职工进出严格管理;坚持每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售楼部在开放期间要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公共场所消毒(办公区域、客服区域、签约区域、样板间等区域)、设置出入检查登记点、加强进出车辆登记和消毒、取消集中就餐和大型聚集活动,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日报制度。
四是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县房管局成立联合督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承诺一抽查一服务”要求,随机抽取恢复开放的售楼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售楼部,责令其立即关闭进行整改,整改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开放;对不符合条件自行恢复开放售楼部、组织人员聚集活动的,采取停断网签端口、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