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乐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9456687/2020-0003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2-28发布日期:2020-0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拟对河南乐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河南乐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乐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西路北、紫竹路1号三棉厂内北一排6号

河南乐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利用租赁闲置厂房面积430平方米,年回收废矿物油5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储存罐区、装卸区、消防事故区及办公区等。生产工艺:废矿物油收集-运输-卸料-贮存-装车转运-有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三棉厂内现有污水管网排入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贾鲁河

2、废气:废矿物油储存过程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 UV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排放。废矿物油装卸有机废气经自然风进行稀释扩散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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