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20-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28 | 发布日期:2020-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6亿元,同比增长9.7%,总量居郑州六县市第4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34.4亿元。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
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9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4.5%,日用品类增长20%。
二、居住类商品销售稳步上升
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5亿元,同比增长19%。虽然全年受“煤改电”家电补贴政策因素影响较之去年销售有所下降,但12月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销售业绩良好,大有与去年追平的趋势。
三、交通类商品销售回暖有望
受汽车市场基本饱和等因素影响,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交通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5亿元,同比下降8.4%;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摆脱低谷,同比增长29.5%。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态势
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800万元,同比增长12.4%。其中,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