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967/2020-00016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公安,安全,司法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27 | 发布日期:2020-03-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不法分子紧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社会热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导致我市部分群众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为有效遏制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助推疫情防控工作,现发布预警提醒如下:
一、严防销售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当前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品紧缺的时机,在百度、贴吧、朋友圈、微信(QQ)群等权威网站、网贴、熟人圈打着有货源能销售的广告,附上微信联系方式,被害人加上嫌疑人好友后,嫌疑人向被害人发送提前伪造好的手持身份证视频以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的快递包装照片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以货源紧张的名义诱骗被害人通过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等支付方式转款购买,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无法联系。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一定通过正规商业渠道订购,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无保障的方式进行线上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二、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粉丝福利群”等工作。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QQ弹窗、微信朋友圈、明星粉丝群等多种形式发布“刷单"、“刷信誉” 、“粉丝返利”广告,打着“足不出户,日入百元”、“明星发福利,高额返利”的幌子诱使被害人参与,以先期刷单获得少量返利为诱饵,引诱被害人后续投入大量资金,一旦被害人上当便通过各种理由拒绝返利,随后消失。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明星福利群”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切勿参与此类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三、严防贷款类诈骗犯罪行为。
不法分子以“无抵押”、 “低利息”、“放款速度快”、“无需担保”等为诱饵,通过短信群发、网上广告、弹窗、电话等手段吸引有需求的被害人进行贷款,诱导被害人在其自制的贷款类软件上注册信息、申请贷款,通过软件后台控制被害人填写的各类信息,以缴纳“会员费”、“卡号填写错误修改费”、“银行流水不足交易费”等各类名目收取被害人资金实施诈骗。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核实信息真伪,拒绝盲目贷款,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市民上当受骗,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前往就近派出所报案,并注意保存相关的通讯信息、转账记录等证据。
登封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