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20-0003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04 | 发布日期:2020-03-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3月4日对登封分局关于郑州鑫方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组装80套等离子切割机及80套激光切割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鑫方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年加工组装80套等离子切割机及80套激光切割机改扩建项目项目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京大道与蛟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鑫方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京大道与蛟河路交叉口东北角(新亚钢构院内)建设年加工组装80套等离子切割机及80套激光切割机改扩建项目项目。项目租赁河南新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工艺流程为:外购材料—切割—焊接—打磨—组装—调试—成品—入库。 | 废气:本项目切割工序粉尘、焊接工序焊接烟尘及打磨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位于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经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焊接机、磨光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含油抹布和手套,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车间外东北角),外售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为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