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办事处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裟全专项治理典型 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395881008/2020-0003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明港〔2020〕15号成文日期:2020-03-09发布日期:2020-03-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港办事处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裟全专项治理典型 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典型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各村(社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对所属辖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抓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辖区安全。请将排查结果加盖公章报至黄河灿。

联系电话:133739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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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港2020-1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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