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索 引 号:005254632/2020-000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农委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3-10发布日期:2020-03-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农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区农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迅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有水喝、喝上放心水,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当前农村饮水面临的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做好统筹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镇办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强化供水管理,落实净化消毒措施,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

强化部门协调,加强供水保障。积极主动与区卫健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对接,建立农村供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巡查工作队,深入供水一线,密切监测用水需求量,增加水质监测频率;加强泵房、消毒设备等重点环节的检视巡查工作,落实净化消毒措施;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优先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需求,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卫生、健康的饮用水。

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人员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和技术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理,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建立值班制度和相应应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处置、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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