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应对疫情影响减免中小型企业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1125/2020-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3-11发布日期:2020-03-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应对疫情影响减免中小型企业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

 对租用区级全额供给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除两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三个月租金,鼓励经费补助和自收自支的区级事业单位按此政策执行。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确认。(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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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七财字【2020】8号.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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