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稳岗补贴工作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005267097/2020-00010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政策解读,应急稳岗补贴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3-13发布日期:2020-03-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应急稳岗补贴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基本原则

    企业资格:以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个体工商户和非企业单位(民政局、卫健委、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无效。

    二、县(市、区)主要负责工作

    按照郑人社办〔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上年度裁员率低于5.5%的企业可以申请应急稳岗补贴(人数少于30人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补贴标准为人均6个月的郑州市失业保险金(1520元/人),即9120元。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可由企业自行支配,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亏损会利润下降的企业通过郑州市人社局直接在河南省政务平台申报。

    三、工作流程:

    (1)名单: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工信局、商务局四家局委将所负责的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核准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送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核准后,报至区人社局。

    (2)申报: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向区人社局申报。(企业需提交《XX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申请表》、营业执照、承诺书等电子档,纸质版快递至我局)。

    (3)上报:区人社局汇总企业申报信息,将《受疫情影响企业应急稳岗补贴汇总表》(加盖人社局公章)报送至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

    (4)告知:区人社局将市人社局资格认定情况反馈至相关企业,由企业向社保部门通过河南省政务网进行申报。

    四、认定标准

    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四类行业”:

    (1)批发零售类:主要指的是实体店面经营,受政府管控闭店或限制经营措施,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的超市、百货商场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目前重点保障销售米、面、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超市、百货类企业。以出租店铺为主的不在此范围。

    (2)住宿餐饮类:主要指的是酒店、饭店等受政府管控闭店或限制经营措施,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的,或与住宿餐饮类存在密切关联的企业。

    (3)物流运输类:主要指的是受政府管控或限制经营措施,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重点指城乡客运、物流运输、快递服务等企业。

    (4)文化旅游类:主要指的是因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受政府管控或限制经营措施的文化旅游企业。主要指的是书店、影院、演艺场所、娱乐场所、健身场所、旅行社、旅游门票销售、航空铁路票代售等企业。

    2、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认定,主要以郑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上(含本级)或防疫指挥部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鉴于目前疫情尚未结束,此项暂缓开展。

    3、为抗击疫情保证供应及民生的企业认定,主要是指抗击疫情物资保障企业、政府指定民生物资供应等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是指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列入政府防疫物资保障名单或清单企业(市局会不定期发布名单),未列入清单的企业由同级工信部门(或主管行政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注:临时帮助政府或有关部门采购一次或几次物资的不在范围,但是专门负责某项物资的可以,具体以相关文件确定。

    4、保障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保障供应企业主要是指列入政府重点供应或监管保障单位的水电气暖,米面粮油等生产经营供应企业;(2)接受政府指令,为疫情防控做出降价等特殊事项的企业;(3)根据政府要求,因承担疫情防控的社会职能,企业自身正常经营、收益受到较大影响的单位。需要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政策咨询电话:67695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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