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894/2020-0000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14 | 发布日期:2020-03-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重要请示报告和情况汇报等综合文稿;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会务办理、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公车管理、年鉴史志编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关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做好内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工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及配合好上级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地方性债务的动态申报工作;负责妇联工作。
二、人事教育管理科
负责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奖励、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人事调配、技术职称、人员招录、退役军人安置、出国(境)管理、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做好局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理论学习、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等工作;负责舆情处置工作;参与行业公众听证、社会调查、统战、共青团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窗口的运行管理;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信访法制室
负责局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扫黄打非、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法律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委托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指导所属单位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五、应急管理科(消防验收科)
负责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行业反恐、消防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管项目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和公路道路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
七、建管科
贯彻执行上级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治理、劳务市场专项治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建筑业企业、相关中介机构业绩核查工作;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配合建筑业统计工作;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使用及退还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建筑行业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参与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承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配合上级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配合上级完成建设科研工作;配合上级完成城建科技项目的申报、研发、论证和资助工作,配合上级完成指导城建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配合上级完成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配合上级完成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完成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绿色建筑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及对全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核查;配合上级完成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资料审核等工作;配合上级完成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上级管理范围之外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上级管理范围之外建筑装修市场秩序;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八、城建科
负责城市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负责城市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市政工程项目库;负责承担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区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九、公路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参与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定额和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拟订公路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运输管理科
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水路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船舶检验工作;负责全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对接铁路、航空、邮政等领域涉及地方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春运工作;负责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安全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技术支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负责全区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公路运输管理所
负责申办、审验货车营运证、经营许可证、驾驶员货运从业资格证工作,负责辖区水上营运安全检查,辖区运输公司安全检查;负责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农村公路管理所(地方公路管理所)
负责区管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考核涉及农村公路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系统内统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负责高速铁路建设涉及农村公路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路桥涵防汛工作;负责路政管理及相关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查纠各类违章。
十三、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报监手续;依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对实体质量包括建筑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进行监督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并向委托的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理全区受监工程的质量投诉,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十四、建设安全监督站
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监督抽查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日常监督、过程检查;负责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状况进行现场勘察,并依法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程竣工进行终结安全达标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统计、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负责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垂直运输机械等设备的登记备案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安全生产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提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的咨询、指导、服务;完成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