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应急预案。
二、制订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结合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刘超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副主任任大鹏担任。各村(社区)主任、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应急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四、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领导、处置辖区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教育、宣传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响应工作
(一)应急响应工作制度
1、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险情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应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抢救救援以减少损失。
3、立即组织疏散附近群众,避免造成更大伤亡。
4、划出警界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5、疏通道路、专人指引,为抢救救援车辆进入做好准备。
6、附近如有危险物品要迅速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7、如有人员受伤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有条件时进行必要救治,等待120到来。
8、现场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条件进行抢救,并在本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抢救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9、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进展情况,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11、做好抢救救援信息采集工作。
12、待处理完毕、查明事故原因后,应迅速恢复生产及群众正常生活。
(二)分级响应制度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重大事件四个级别。
一般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协调、调度较少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较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协调、调度较多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区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市、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特重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办事处、全区甚至全市、全省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区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特重大、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响应。办事处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区政府报告。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办事处现场指挥部主管领导要主动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处置工作的衔接,并在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事件响应。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村(社区)、有关单位相应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办事处领导在了解现场具体情况后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得到了控制,经现场检查确无风险后,报经办事处领导同意方可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根据省、市、区领导的指示或经省、市、区相应的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行动终止,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二)应急装备保障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制度,并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监督使用情况和定期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
七、培训及演练
组织开展街道辖区内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难、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常识。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定期督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八、附则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改
本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