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回族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索 引 号:00527545X/2015-00003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3-17发布日期:2020-03-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区回族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工程管理、行政审批科、财务人事科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定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方案。

3、负责本辖区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和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

4、负责组织修建本级人防指挥工程及公用的人员掩蔽和疏散干道。

5、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平时做好训练演练。

6、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拟订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用信号和警报设施规则、建设与管理。

7、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应急救援、公共安全、民事防护并提供支持。

8、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拟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9、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10、参与组织拟定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拟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预算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补偿费。

12、承担拆除、迁移人防通信、报警设备审批职责;承担报废人防工程审批职责。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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