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20-0003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重大项目,审批 | |
文 号:上发改〔2020〕17号 | 成文日期:2020-03-20 | 发布日期:2020-03-20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呈报的《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中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项的申请》(上卫健〔2020〕3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项目业主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安全、人防、消防等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