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51/2020-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郑港发〔2020〕8号 | 成文日期:2020-03-12 | 发布日期:2020-03-20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委会:
郑港办事处目前已建成商业小区30个,已入住36388户,68601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办事处本着先行先试,为全区村改居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的原则,按照先商业小区、后村民安置区的步骤,经过近一年来的积极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加上多次到经开区、郑东新区、二七区、金水区等外出考察,我办已完全具备村改居的条件。
经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商业小区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根据《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19〕18号)精神,郑港办事处对所有商业小区拟设立11个社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所需经费如下:
一、各社区开班费:11个社区×50万元/社区=550万元。
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0万/年/社区。
三、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20元/户×3000户=6万/年/社区。
四、社区工作人员工资:80963元/年/人×1.2倍=97156元/年/人。
恳请管委会研究为盼。妥否,请批复!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