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制度

  • 索引号:005287469/2020-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 发布机构: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档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3-20
  • 发布日期:2020-03-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收人负责。

    2、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对清理出的重复件等不需归档的各类资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3、整理过程中,档案资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4、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5、整理档案做到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内整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保证档案材料安全。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管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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