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控制鼠密度,减轻城市鼠害,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和展现良好的城市形象,现就开展2020年春季灭鼠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灭鼠工作的总目标
灭鼠工作应贯彻“有鼠灭鼠,无鼠防鼠”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应达到:鼠密度以街道为单位控制在鼠夹法测定1﹪以下,或鼠迹法测定2﹪以下;外环境抽查2000延长米,发现鼠洞不超过5处,重点场所防鼠设施合格率95﹪以上。
二、灭鼠活动的组织
(一)灭鼠活动的时间
灭鼠活动的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5日至4月15日),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灭鼠投药员、技术培训、准备药械、进行灭鼠前鼠密度调查。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4月22日),统一投药灭鼠。
第三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灭鼠后鼠密度调查。
(二)灭鼠责任
灭鼠活动是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药械、统一投药时间、统一检查考核)的方法开展。灭鼠的范围是辖区公共区域(包括居民小区、楼、院)。灭鼠中要在控制鼠密度的同时,重视背街小巷、垃圾桶、花池周边等重点环境堵塞鼠洞以及清理鼠粪、鼠洞、鼠咬痕、鼠尸等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灭鼠防病工作,将其作为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灭鼠防病职责,切实加强对灭鼠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2、各社区要将灭鼠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清理卫生死角和整治鼠类孳生场所。
3、各社区要加强灭鼠工作的宣传,及时编发简报,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4、各社区在投药灭鼠中,要确保安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鼠药,由经过培训的投药员,按使用方法足量投放到位。投药前应进行告示,投药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投药后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死鼠和剩余的鼠药要予以集中深埋处理。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