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20-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杨俊,杨同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23 | 发布日期:2020-03-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3月23日杨俊因继承杨同治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颍河路与少室路交叉口西南角地下层-1459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DF14001805330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杨同治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杨有臣,男,汉族,于早年死亡
母亲,耿玉兰,女,汉族,于早年死亡
配偶,邢金枝,女,汉族,410XXXXXXXXXXX0046
长子,杨 俊,男,汉族,410XXXXXXXXXXX7319
长女,杨盈薇,女,汉族,410XXXXXXXXXXX7325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