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20-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24 | 发布日期:2020-03-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该县有序开展“三送一强”活动,统筹安排阶段性降低全县工商业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助力全县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计收降价范围内电力用户电费时,按应收电费的95%结算。经测算,执行2—6月份降价5%政策,预计为工商业企业减负1440万元。
二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从2月22日起至6月30日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同步降低,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三是降低工商企业用水成本。对于工商业用水终端用户(不包括行政事业等其他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执行1.95元/立方米的用水价格。
经测算,预计为工商业企业降低用水成本约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