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李芹,王青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24 | 发布日期:2020-03-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3月24日李芹因继承王青见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书院河路北段河道管理所家属院3号楼2层205
房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200808000866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王青见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王中喜,男,汉族,于早年死亡
母亲,李玉凤,女,汉族,于早年死亡
配偶,李 芹,女,汉族,410XXXXXXXXXXX0081
长子,王小宁,男,汉族,410XXXXXXXXXXX0035
次子,王 凯,男,汉族,410XXXXXXXXXXX9853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