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华泰磨料有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通知
文    号:宣政〔2020〕19号 成文日期:2020-03-18发布日期:2020-03-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华泰磨料有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国资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摸清企业“家底”,掌握企业的资产状况、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努力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促进我市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单位决定开展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清查核实国有企业真实信息,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情况。

(二)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完善企业资产管理数据,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为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为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提供支撑。

(三)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建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

三、企业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此次资产清查的企业为登封市华泰磨料有限公司,由登封市王村乡人民政府出资100万元于1998年11月22日成立,法人:王纪锋。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8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本次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9日)。制定《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请市国资办批准。成立宣化镇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资产清查工作,选聘审计中介机构河南力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宣化镇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丽

成   员:吴晓阳  王东昊   岳占锋  王纪锋   李  楠

宣化镇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镇直机关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29日)。对企业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基本情况,做到不重不漏。在资产清查中,应认真做好本企业清查工作,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工作责任。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31日前将由河南力德会计师事务所终审后定稿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报表、有关备查资料、管理建议书及清查结果专题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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