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四监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索 引 号:005294992/2020-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01发布日期:2020-04-02
体    裁生效日期:2020-04-01废止日期
大孟镇“四监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深入企业开展防疫和食品安全指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全面排查一次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模式,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对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场地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

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档立卡,减轻经营者负担。食品从业人员坚持每日监测体温,全程佩戴帽子、口罩,保持手部清洁。做好散装食品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及“三无”等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食品。同时,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做好顾客登记,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加强企业食堂安全监管。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每日自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防疫物资充分,场所器具清洁卫生;严格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和就餐人员管理,确保持有效健康证明,并佩戴口罩、手套、帽子上岗,在上岗前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推行分区就餐、错时就餐、分餐就餐的方式,切断因就餐引发感染风险。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管。督导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不得安排需隔离或居家观察的从业人员上岗。每日检查在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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