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20-000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李振星,李中福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7 | 发布日期:2020-04-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4月7日李振星因继承李中福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秀丽王府3号楼1单元6层601
不动产权证号:1401134840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李中福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李换,男,汉族,于早年死亡
母亲,胡秀英,女,汉族,于早年死亡
配偶,张 勺,女,汉族,410XXXXXXXXXXX0042
长子,李振星,男,汉族,410XXXXXXXXXXX0012
次子,李少峰,女,汉族,410XXXXXXXXXXX0038
女儿,李秋霞,女,汉族,410XXXXXXXXXXX0020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