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0R2017X/2020-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格落实《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这一新规,4月8日,二七区市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专项整治。
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七区市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的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包括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现象,是否销售的有超出国家新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否销售的有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
我局执法人员在嵩山路上的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时,执法人员逐家逐户检查,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检查所售电动自行车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以二手车充当新车销售现象,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标示是否齐全,是否销售有不符合国家新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在检查的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还从三个方面向经销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一是对市场开办方及零散户开展行政指导,要求辖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最新标准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立即下架封存,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并要求经营者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张贴在店内显著位置。二是对从事二手电动自行车交易和租赁业务的经营者,认真检查其经营范围,督促指导其设立二手车和租赁车辆专区,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不得以二手车充当新车销售。三是加强对新规的宣传,教育商户自觉遵守国家法令,严格落实新规新标准。通过专项整治检查,有力的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七区市监督管理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励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一旦发现,将进行严厉查处。对消费者的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快速查处,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