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7143/2020-0002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人口和就业统计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文    号:惠政〔2020〕1号成文日期:2020-04-09发布日期:2020-04-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惠政〔2020〕1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2020〕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建设,科学编制我区“十四五”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生态城、旅游城、健康城、科技城”,开启惠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惠济力量,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惠济区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但现在区行政区域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包括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全区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情况较为严重,调查环境复杂,普查工作任务艰巨。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艰巨性,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惠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区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本级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政府、镇(街道)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科学合理依法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

 

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

 

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郑州市惠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4月8日

 

附  件

 

郑州市惠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伟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杨喜军  区政府办主任 

 

程国顺  区发改统计局局长 

 

孙广霞  区住保中心副主任

 

马慧杰  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朱建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副局长

 

翟松峰  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副局长

 

成    员:郭世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靳红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虎林山  区民宗局局长

 

李世安  区人社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唐志国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志强  区教体局副局长

 

马毅飞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永进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小丽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  山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朱朝霞  区医保局副局长

 

吴相明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志钢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樊伟玲  区农开办副主任

 

杨俊丽  区发改统计局总统计师

 

郑州市惠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程国顺同志兼任。

 

相关信息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