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43/2020-0005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8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负责党务、政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团、老干部等工作;
二、负责人大、政协、统战、工会、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效能监察工作,受理举报投诉、督察重点项目及热点问题。
四、负责目标考评、督导督查、镇党委政府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
五、管理镇党委政府公章,承办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电传的收发、登记、分办、传阅、催办、归档、清退处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项目建设、全域都市化建设、协税护税、楼宇经济、小区管理、创建、交通、便民服务中心。
七、负责信访稳定、综治、法制、治安巡防、违法整治,协调派出所。
八、负责文化、广电、农业农经、教育工作、科技、武装、民兵工作;
九、负责双拥、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收容遣送等工作。
十、负责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伤亡事故处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保障、失地保障、就业管理、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十二、负责土地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环保工作。
十三、负责门户网站管理、网格化管理、妇联、卫生计生、新农合。
十四、负责纪检监察、审计、村务财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镇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处理需由镇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