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8372706/2020-0004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单位职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负责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开展生态水系水资源调度及闸坝运行管理;负责辖区水域安全、河道防汛、水质检测及水体保护,对河道沿线排水口进行巡查监督。
二、负责拟定全区水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依法审批取水行政许可。负责地下水管理、全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负责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
三、负责移民工作计划的编制,移民资格的审查和移民资金的管理,移民后扶信息系统管理,移民产业发展,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移民稳定工作。
四、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水事案件,依法对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管理等进行监察等。
五、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