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61/2020-0009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性安居分配信息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保障住房,分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 示
经调查核实,下列居民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情况符合中牟县人民政府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下附人员名单 )
对以下居民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反映。
电话:62162582
地址: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邮编 451450
10日内如无异议,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对申请人家庭予以准入。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名单:
1. 窦艳丹 410122198604060044 张合发 410122198501300017
2. 李 静 410122198401205725 田甲男 410122198411080014
3.胡倩楠 4101221988081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