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2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落实乡村振兴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四、指导村(社区)委会自治工作;
五、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六、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七、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