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承担2020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533/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综合,政务,督查,政务督查
  • 文号:新密政办〔2020〕4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承担2020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20〕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20年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承担的2020年省、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承担的2020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返乡人员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

    主管市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虎伟东

    进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000人,6月底前完成2700人,9月底前完成4400人,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落实《新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一拆五改三增加”为重点,加快推进29个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改造任务的70%,逐步落实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共管共治新格局。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相关责任单位:市社治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资源规划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城管局、卫健委、教体局、水利局、消防救援大队、园林绿化处、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责任人:陈海峰、翟文辉、张丽祥、陈军

    进度要求: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工程进度的30%,12月底前完成工程进度的70%。

    3.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将阴道镜检查对象传染病四项检查纳入免费项目,全年完成筛查8000人。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任务。

    4.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产前超声筛查、血清学筛查率达到50%,新生儿两病、听力筛查率达到90%,35种遗传病、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80%。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任务。

    5.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朱丽华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6.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主管市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责任人:王钊铭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7.加强重点民生商品市场调节,做好稳价保供工作,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主管市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洋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刘彦伟、李瑾瑜

    进度要求:按郑州市要求实施。

    8.对具有新密市户籍或居住证、符合康复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99人,基本实现有需求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主管市领导:杨洋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联

    相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人:孙明建

    进度要求:11月底前完成任务。

    9.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强化工业深度治理、柴油车污染防治及“三散”治理,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全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周建凯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0.继续开展“百县通村入组工程”,2020年年底前完成剩余369个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郑二卿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1.持续提高农村电网安全可靠供电能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完成20个配电台区改造升级,解决15个行政村供电质量不高问题。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主要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相关责任单位:大隗镇政府、苟堂镇政府、刘寨镇政府、曲梁镇政府、袁庄乡政府、白寨镇政府、米村镇政府、岳村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苏迪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2.完成新密市中医院提质升级,巩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较为复杂疑难危重疾病的诊疗水平。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11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12月底前通过省、郑州市验收。

    13.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开展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全市新建114套教师周转宿舍。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责任人:卢长水

    进度要求:6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我市承担的郑州市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1.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返乡人员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00人。

    主管市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虎伟东

    进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75人,6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27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50人,9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625人,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免费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9000人。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3.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新密市户籍孕妇进行一次血清学筛查和产前超声筛查,筛查率达到50%。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4.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两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初筛率达到90%,“两病”筛查率达到90%,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80%。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妇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5.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免费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适龄(40岁以上)人群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肺癌早期筛查任务。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寇海荣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6.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124场。

    主管市领导:杨洋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王议唯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文艺演出24场,9月底前完成74场,12月底前完成任务。

    7.新改建农村公路45公里。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郑二卿

    进度要求:6月底前新改建农村公路7公里,9月底前完成20公里,12月底前完成任务。

    8.全市新增和存量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费用由政府财政继续补贴。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张继军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9.新开工安置房380套,建成安置房1440套。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袁庄乡政府、曲梁镇政府、西大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

    责任人:杨健

    进度要求:4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12月底全部完工。

    10.全年网签安置房240套,回迁安置群众1329人。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相关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袁庄乡政府、曲梁镇政府、西大街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 

    责任人:杨健

    进度要求:9月底前完成任务量的50%,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1.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城区新建公园游园6个、绿地30万平方米。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相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城关镇政府、袁庄乡政府、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责任人:张海俊

    进度要求:3月底前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绿植、园路建设等工程,12月底前全部完工。

    12.完成郑州市下达的新增、升级改造智能健身驿站、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建设任务。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卢长水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3.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6所。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牛店镇政府、大隗镇政府、曲梁镇政府、超化镇政府、来集镇政府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

    责任人:卢长水、张国辉、路广、王英朝、刘根旺、马宇锋

    进度要求:6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4.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开展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新建、改建62套教师周转宿舍。

    主管市领导:李磊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资源规划局

    责任人:卢长水

    进度要求:9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25%。

    15.实现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陈志刚

    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11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16.完成2家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主管市领导:齐智慧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陈志刚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17.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四大结构”调整、强化工业深度治理、柴油车污染防治及“三散”治理,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全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

    主管市领导:张宏杰

    主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责任人:周建凯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重点民生实事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任务节点,规范办事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实施顺利、推进有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与主要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重点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市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市督查局要对重点民生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月督查,并通报办理情况,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完成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各主要责任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实事落实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督查局绩效科。(电子版发至信箱jxb69887589@163.com,联系电话:6988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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