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做好 2020 年度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有效性,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 2020 〕 7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 2018 〕 8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 全市 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郑医保办〔 2020 〕 11 号) 和《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 2020 〕 14 号) 有关 工作安排 , 对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 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全面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制度建设和规定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增强履约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 、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基金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党委书记、局长连书平同志任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庆明同志任 副 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 、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处室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负责 医保基金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 等 工作。
三、工作内容
( 一 )责任分工 。 按照《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 2020 〕 14 号)规定, 市局负责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
(二)抽查比例。 按照《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郑医保办〔 2020 〕 11 号) 规定, 定点医疗机构 抽查比例不低于 15% ( 原则上, 2019 年以来经国家、省医保局飞行检查或地市交叉检查过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再 抽查 )。
(三)抽查时间。 按照《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 2020 〕 14 号)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 完成 自查自纠 后 , 全面启动 定点医疗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抽查。
(四)信息公开。 按照 “双随 机、一公开 ” 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应予公开的事项要全部及时 公开。
五、 有关 要求
( 一) 高度重视 。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是 2020年我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形式,各单位 要充分认识 这项工作 的重要性, 扎实推进,把 工作 做好、做实。
(二) 抓好落实 。 各单位 要按照通知要求, 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分解压实 工作责任 , 建立任务 清单 , 认真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
( 三)严守纪律。 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监管对象,不得收受监管对象的财务和宴请,不得向监管对象泄露监管信息。
2020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