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首例“非现场执法”诉讼案件

索 引 号:005295194/2020-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10发布日期:2020-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首例“非现场执法”诉讼案件

超载已经成为公路交通安全的大敌。我县治超工作面对新问题、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发挥科技治超的作用,全面推广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提升了工作效率,促使治超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9年4月27日康祥公司车辆豫A6886F行驶在我县万洪路监测点时经检测设备抓拍,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77000KG,超过该类型车辆车货总质量49000KG规定,该车超限率57.10%,该公司不服从我所作出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向法院上诉,一审判决后仍然坚持自己未违法事实,经2020年3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后意识到自己超载事实服从判决。

我县自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投入运行以来,系统对过往车辆实现了全天候自动检测、号牌识别、筛录,极大的提高了公路监控力度,有效弥补了治超执法人员不足带来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道路运输业主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遏制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这是我县首例审理的治超非现场执法诉讼案件,取得了圆满的胜利,这也在我县货运司机中引起了极大的震慑,有了此次法院判决的支持,治超非现场执法将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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