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61X/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15 | 发布日期:2020-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消除因开展祭扫活动发生的火灾隐患,荥阳市豫龙镇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秸秆禁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该镇各村及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利用广播、微信、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及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清明期间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该镇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网格细化到镇、村、组负责人、具体到地块,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对疑似火点发生情况进行不间断预警监控,确保第一时间传递信息并有效处置上报。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该镇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联防联控,不留空档和死角,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察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焚烧秸秆垃圾火点的行政村,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