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5270490/2020-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15 | 发布日期:2020-04-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到底什么是国家安全教育日呢?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四、当代国家安全包括几个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五、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做什么?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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