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天伦燃气有限公司:
为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0〕98号)精神,助力我区工商企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根据你公司《关于上街区工商业销售价格调整的备案》,经研究,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如下:
一、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四季均衡用户用气按2.96元/立方米执行;冬季采暖用户用气按3.24元/立方米执行。
二、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按照2.96元/立方米执行。
你公司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履行了社会责任。同时,要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明确降低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