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嵩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混凝土预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索 引 号:416264958/2020-0009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20发布日期:2020-04-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嵩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混凝土预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对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嵩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混凝土预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嵩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4万米混凝土预制件建设项目

登封市颍阳镇颍西村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260 m²;主要设备:水泥仓1台、混凝土搅拌机1台、提升机1台、张拉机1台、楼板挤压机1台、水泥切割机1台、小型铲车1辆、湿料运输车1辆;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石子、大沙、水泥)-配料搅拌-传送-挤压成型-养护-切割-成品。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

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

1座6 m3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

外排;生活污水经1座2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

周边林地、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水泥仓粉尘经1座

水泥仓仓顶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高于仓

顶3m的排气筒排放;上料、搅拌工段粉尘分

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口处设置雾化洒水喷头,

输送皮带全密闭,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表3标准要求。生产车间全密闭;厂区道路地

面全硬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扫,裸露地

面植树绿化。

3.噪声:运营期厂区内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

挤压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

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

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

产,综合利用;残次品、沉淀池沉渣分别经收

集后暂存于一座5m²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残

次品外售,沉渣用于周边填坑、铺路;生活垃

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0]22号.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