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2020年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395881008/2020-000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明港〔2020〕28号成文日期:2020-04-20发布日期:2020-04-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2020年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

为规范明港办事处辖区内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2019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精神,以提升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承载能力为目标,以持续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行业自治、社会共治的群管群防工作机制,为航空港区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整治工作要体现“责任到位,各方协作,源头管理,突出重点”的思路。整治工作主要从工地源头抓起,针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偷倒乱倒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效遏制辖区内偷倒、乱倒的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路智永

常务副组长:李长营  赵高上

副  组  长:孟庆伟  刘  勇  姚闪闪  韩红友

左长付  刘金周  刘浩强  敬庆华

赵太岭  任书钦  侯  超

成      员:黄河灿  宋建华  朱鹏宇  赵胜朝

刘智才  张占军  杨宏军  赵红超

刘超林  马国珍  郜振国  陶晴选

刘建亭  左超杰  左文凯  马宏超

雷占彬  吕红俊  王红亮  左旭江

苗志强  李建营

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辖区内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工作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长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并指定专项联络员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各成员要主动协调及时跟进,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工作任务

(一)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所属辖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扬尘等行为的监管和疏导工作,防止形成土堆和土山。同时,加强辖区土堆、土山、建筑垃圾临时放场的安全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防止出现塌方、滑坡及污染生态环境等问题。

(二)各行政村做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上报领导小组,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

(三)各企业、各建设单位、各小区物业负责与专业运输单位和消纳处置场所签订委托清运协议或合同,并在运输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运输单价、款项及运输地点,运输地点必须是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指定的处置场所,对产生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消纳处理,运输费用由产生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企业、建设单位、小区物业承担。

(四)各沿街商户商场、以及工商个体户和居民,必须从源头上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加强管理,不随意倾倒。

1、所有企业、建设单位、小区物业不得与“黑公司”(未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筑渣土运输核准手续的公司)签订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黑车”(未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筑渣土运输核准手续的车辆)清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地出入口卫生清扫和保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清扫保洁工地出入口和车辆行驶路线所经过的道路,安排专业洒水车辆进行路面洒水降尘和清扫保洁,确保车辆行驶道路路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

2、建设单位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或做防尘除泥处理,并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冲洗设备,保证性能良好,冲洗台要有相应的沉淀池,并保持污水排放渠道畅通。

3、建设单位工地管理人员须对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进行冲洗,所有进出车辆的工地和消纳场前都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体整洁干净和车轮不带泥上路,要求清运单位须做好运输途中车辆扬尘控制措施。

4、有序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协同治理等工作。办事处联合园博园执法大队对全辖区进行巡回检查、督查,严厉查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车辆“跑冒滴漏”、冒尖运输、带泥上路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坚决遏制车辆遗撒现象。发现使用“黑公司”和“黑车”的工地,启动多部门联动制约、联合治理机制。除对清运公司、清运车辆实施处罚外,还要对企业、建设施工单位、小区物业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从源头上强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准入制度的管理。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如有违反,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违法处置、违法清运、倾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机制

(一)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重点区域、各村、各网格长负责对所属辖区内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违规作业情况进行排查监督,发现违规抛洒物料、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办事处领导小组,办事处协调相关人员联合执法部门及时对违规渣土车进行查扣、惩处。

(二)明确责任追究。办事处领导小组按照倒查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建立三级责任体系,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三级网格长为第二责任人,各包村领导为第三责任人,以此强化思想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效进行。

(三)强化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天对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讲评推进会议,讲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各工作组进展情况以督查通报和社管信息平台督办的形式对治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方式,积板开展舆论宣传造势活动,提高运输单位、施工企业等对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从业者对此次规范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抽调参与联合执法工作的人员,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及时反馈信息,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全辖区“一盘棋”的思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一致、整体推进。

联系电话:56075168

附件:明港办事处2020年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排查表

 

郑州航空港区明港办事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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