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和突破口;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现实选择,是服务型政府最具代表性的现代行政管理方式。
为不断提高我委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深入做好我委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委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依据和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总体部署,根据《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依法行政组办〔2014〕46号),结合我委实际起草。
三、主要内容
(一)制定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应把握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合理原则——公平原则——公开原则——效率原则
(二)明确了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的配套制度:
1.及时完善行政指导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指导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要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
3.要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