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指引,“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按照“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的城市功能布局要求,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加快向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化、“三生”融合的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为郑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编制原则
1.转变方式,节约集约。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和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优化空间,协调发展。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合理疏散城市功能,着力提升市区功能品质;根据各区功能定位,结合潜在供地需求,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区域更加均衡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坚持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优先保障民生改善项目、安置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以土地供应计划引导城市结构升级。
三、计划的范围
按照工作内容,本轮计划编制的计划期为2020年;编制范围为郑州市本级计划期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市内五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托管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含托管区)。
四、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2376.20公顷(合35643亩)。其中,出让用地1541.62公顷(合23124亩),划拨用地834.58公顷(合12518.62亩)。
(二)供应结构
1.住宅用地。计划供应997.70公顷(合14965亩),占计划总量的41.99%。
2.商服用地。计划供应275.23公顷(合4128.45亩),占计划总量的11.58%。
3.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350.88公顷(合5263亩),占计划总量的14.77%。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752.39公顷(合11286亩),占计划总量的31.66%。
2020年度郑州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住宅用地 | 商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其他用地 | 小计 |
中原区 | 119.50 | 30.95 | 0.00 | 102.21 | 252.65 |
二七区 | 68.90 | 9.10 | 14.90 | 80.73 | 173.63 |
管城区 | 126.98 | 9.65 | 0.00 | 57.92 | 194.55 |
金水区 | 111.23 | 39.62 | 0.00 | 21.20 | 172.05 |
惠济区 | 170.39 | 7.42 | 0.00 | 112.62 | 290.43 |
高新区 | 130.62 | 8.36 | 160.17 | 181.65 | 480.80 |
经开区 | 103.68 | 32.92 | 175.81 | 64.68 | 377.08 |
郑东新区 | 166.41 | 137.20 | 0.00 | 131.40 | 435.01 |
合计 | 997.70 | 275.23 | 350.88 | 752.39 | 23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