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5881008/2020-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明港〔2020〕29号 | 成文日期:2020-04-22 | 发布日期:2020-04-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活动对象和内容
(一)活动对象:主要对辖区居民、企业员工,以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活动宣传内容: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四、活动形式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今年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为辅,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线下活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活动。办事处安监办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咨询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广泛宣传用人单位防治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深入解读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
(二)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办事处安监办通过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进一步掌握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三)开展职业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问卷调查。办事处安监办通过在线问卷、电话访问等方式,组织对重点职业人群开展职业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企业做好防控作为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广泛发动,紧扣主题。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要充分利用企业微信群、钉钉群、抖音等各类新媒体,策划开展员工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要统筹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员工积极参与问卷调查、知识竞赛、视频讲座等活动,引导其树立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自觉保护健康。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报明港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亚东
联系电话:18439898989
邮 箱:mgbscajb@163.com
附件: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