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553165075/2020-001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郑人社办〔2020〕128号
  • 成文日期:2020-04-23
  • 发布日期:2020-04-24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5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以下简称“三区”)内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及省属科研机构中符合下列条件的研发机构可以申请设立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

    (一)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优势项目、学科,依托团队的研发能力和水平,在近期达到或有可能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承担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建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学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机构;

    (三)科研团队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主要研究方面属于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前沿,通过设岗和特聘研究员引进,有望实现学科发展的重大突破;

    (四)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能为特聘研究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推荐数量

    结合省厅文件要求和郑州实际,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1个,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2个,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3个。三区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好中选优推荐上报。

    岗位项目应符合我省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加大传统优势项目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疗健康、农业科技等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鲲鹏计算等产业相关研发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航空港经济、自贸区、自创区等相关社会科学领域研究项目。符合以上研究方向的岗位项目,特别优秀的,三区可在推荐名额外,再推荐一个。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三区”(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组织实施。申报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岗位项目。“三区”有关单位推荐的岗位项目必须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三区”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岗位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岗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岗位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区”要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开展推荐工作。根据我市发展战略需要,找准国际前沿与本地区科研发展的结合点,选好主攻方向,科学选题立项,为推行特聘研究员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保证质量。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对岗位项目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将纳入我市选拔推荐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布置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推荐报告、《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请表》(单独装订,一式四份)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1314房间)。电子版(word版本)需同步发送指定邮箱(huym@hazz.hrss.gov.cn)。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胡奕明

    电  话:0371-67185377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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