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23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这段时间以来,杨桥办事处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劳动监察员认真学习、反复学习,切实做到研深悟透、融汇贯通,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学习。
4月23日,杨桥办事处副科级干部王刚强带领杨桥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深入中铁大桥局郑济铁路七标段督促落实“一金三制”工作,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并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
据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杨桥办事处副科级干部王刚强召集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劳务施工单位负责人、农民工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同时为农民工发放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农民工了解了维权的途径,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招工用工行为,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为实现2020年杨桥办事处无欠薪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