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042/2020-001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建文〔2020〕86号成文日期:2020-04-25发布日期:2020-04-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20-04-25废止日期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检测机构:

  现将《郑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筹备,积极开展此次专项治理活动。

 

2020年4月25日

 

 

郑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1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查找行业问题根源,促进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提升。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治理,健全检测机构和人员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

  我市范围内取得省住建厅许可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治理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豫建〔2016〕127号),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一)场所环境情况。机构场所和环境条件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是否与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

  (二)人员配备情况。检测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能力水平是否与完成的检测工作量相适应。

  (三)仪器设备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鉴定、校准,是否与完成的检测工作量相适应。

  (四)市场行为情况。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转包检测业务;是否以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时,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是否存在影响检测报告公正性的内容。

  (五)检测行为情况。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文件进行。

  (六)委托及样品管理情况。见证取样检测时,是否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试样的标识、数量、留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样品留样封存是否规范,留样处置记录是否齐全。

  (七)检测报告情况。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

  (八)档案管理情况。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并具有唯一性标识,是否存在随意抽撤、涂改现象;是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曲 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远 烁 局总工程师、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徐栓成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组 员:林 海、唐碧凤、蔡胜坤、杜 沛、刘 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远烁兼任。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宣传动员采用微信宣传、网站发布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宣传动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专题研究、动员、落实,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提升检测机构管理水平。

  (二)摸底建档。各检测机构填报《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1)、《分支机构情况表》(附件2)、多场所情况表(附件3)、检测类别、内容及具备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附件6)、2019年以来检测报告一览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附件7),于5月10日前将填报完毕的信息表电子版(盖公章)报至zzjckjc@126.com。

  (三)全面排查

  即日起至6月10日,我局根据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检测机构资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省厅。

  (四)任务划分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内五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范围内检测机构的专项治理活动。

各县区建设局应成立专项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多场所)的宣传动员、自查自纠、信息填报等工作,对辖区内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汇总整理上述表格(附件1至7),纸质版会同电子版(盖公章)于5月10日前报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并与6月5日前将本辖区工作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宣传曝光情况及《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附件8)报送至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治理成效。结合以往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多、市场行为不规范、检测工作质量差、岗位人员能力不足的机构,重点监管。综合运用通报、提请行政处罚、上报撤回资质证书等手段,严肃处理,有效震慑。促进活动深入推进,确保治理效果。

  (二)加强宣传引导。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活动成效,传递行业监管正能量。积极引导检测机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科学规范”的意识,深挖检测质量问题存在根源,促进我市建筑工程检测质量水平提高。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建设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表格数据、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宣传曝光等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人:陈方宇 电子邮箱:zzjckjc@126.com

  联系电话:0371--67881612

  建设工程检测市场乱象问题投诉电话:0371--67881611

  附件:1.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表

     2.分支机构情况表

     3.多场所情况表

     4.检测类别、内容及具备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6.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7.2019年以来检测报告一览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8.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附件
  • 郑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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