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红利消费劵发放工作会议

索 引 号:770875217/2020-000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26发布日期:2020-04-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红利消费劵发放工作会议4月26日上午,在新密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红利消费券发放工作会议。民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各乡镇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及定点商家60余人参加会议。

4月26日上午,在新密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红利消费券发放工作会议。民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各乡镇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及定点商家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刘顺发主持。

会议宣读了《关于做好红利性消费劵发放工作的通知》,并对优抚对象、民政服务对象、定点商家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发放红利消费劵是郑州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各乡镇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消费劵发放工作安排合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影响。

会议要求,各乡镇办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一定要澄清底子,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引导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四类对象正确使用消费劵,切实发挥消费劵的作用。各定点商家做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消费劵使用须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加价销售商品,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此次红利性消费劵面值为10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发放红利性消费劵范围:新密市辖区内4月份符合发放条件的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登记4月份符合发放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的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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